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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多久可以起诉对方

2025-11-05 08: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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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泓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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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原则上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再次起诉对方,但存在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受六个月的时间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当事人随意、频繁地提起离婚诉讼,给司法资源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同时也给予双方当事人一定的时间去冷静思考和修复感情。

对于“六个月”的起算点,是从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例如,法院在3月1日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当事人在3月15日收到判决书,若在上诉期内双方均未上诉,那么判决在上诉期满(通常是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后)即生效,从生效日期开始往后计算六个月,在此期间原告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可以不受六个月的限制随时再次起诉。所谓新情况、新理由,是指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发生了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比如一方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实施了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况。这些新情况、新理由的出现,说明夫妻关系已经进一步恶化,有必要再次通过诉讼来解决离婚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被告起诉离婚,无论第一次判决结果如何,被告随时都可以再次起诉,不受六个月的时间限制。因为法律规定的六个月限制主要是针对原告一方。

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多久可以起诉对方(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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