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交房时业主通常需交契税、维修基金、物业费,此外可能还有房屋面积差价、产权登记费、证照印花税、工本费等费用。
契税是业主必须缴纳的一项重要税费。契税的缴纳比例因房屋面积和是否为首套房而有所不同。如果是首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征收。若是二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税率为1%;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按2%征收。需要注意的是,北上广深地区二套房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契税税率一般为3%。
维修基金也必不可少。维修基金主要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一般来说,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是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来计算,通常为2% - 3%。这笔费用由业主共同缴纳并管理,以保障日后房屋公共部分的维修和保养。
物业费也是交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之一。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因小区而异,一般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按月、季度或者年度进行收取。物业费涵盖了小区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等多项服务内容。有些小区在交房时会要求业主预缴一定期限的物业费,比如三个月或者半年。
除了上述主要费用外,还可能涉及房屋面积差价。在交房时,房屋的实际测绘面积可能会与购房合同上的面积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果实际面积大于合同面积,业主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补足差价;反之,如果实际面积小于合同面积,开发商应退还相应的房款。
产权登记费、证照印花税、工本费等也是可能需要缴纳的费用。产权登记费是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所需的费用,住宅一般为80元/套。证照印花税为5元/本,工本费通常为10元/本。这些费用虽然金额相对较小,但也是交房时需要考虑的支出。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