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超过24小时,家属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如向办案机关询问拘留原因和羁押地点,为被拘留人准备必要生活用品,若符合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还可考虑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所以,当拘留超过24小时,家属未收到通知时,有权向办案机关了解被拘留人的拘留原因和羁押地点。了解这些信息是后续采取其他措施的基础。
家属可以为被拘留人准备必要的生活用品。被拘留人在羁押期间可能需要一些基本的生活物品,如换洗衣物、洗漱用品等。不过,不同的羁押场所对于物品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家属需要提前向羁押场所咨询清楚,按照规定准备合适的物品。
如果被拘留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家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家属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家属还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被拘留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律师可以会见被拘留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可以维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