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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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买卖过户手续所需材料有哪些

2025-11-04 06: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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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永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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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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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买卖过户手续所需材料主要包括双方身份证明、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地产权利证书、已设定抵押权的相关证明、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等根据不同交易情况所需的特定材料。

最基础的材料是双方的身份证明。卖方和买方都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证明其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身份证件可以是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法定有效证件。这是办理过户手续的基本前提,只有确认了双方的身份,才能进行后续的交易流程。

需要填写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该申请表是办理房产过户的重要文件,它记录了房产转移的基本信息,如买卖双方的姓名、房产地址、面积等。填写时需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可能会影响过户手续的办理进度。

房地产权利证书也是必不可少的材料。这是证明房产所有权归属的重要凭证,只有拥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才能进行房产的买卖和过户。如果房产存在抵押情况,还需要提供已设定抵押权的相关证明,如抵押合同等。这是为了确保抵押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避免在过户过程中出现纠纷。

若房产交易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还需要提供相应的特定材料。例如,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适用于赠与过户)、房地产买卖合同书(适用于买卖过户)等。如果是通过拍卖取得的房产,还需要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不同地区可能对于办理房产买卖过户手续所需的材料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在办理前最好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以确保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材料,顺利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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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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