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状、当事人身份证明、委托手续等;证据包括证明身份关系、孩子生活学习费用、对方收入等方面的材料。
从起诉所需的材料来看。起诉状是必不可少的,它需要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同时要清晰阐述诉讼请求,即要求对方支付多少抚养费、支付方式和时间等,还要说明事实与理由,比如双方离婚的情况、孩子目前的生活状况等。当事人身份证明方面,原告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涉及孩子,还需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以证明与孩子的关系。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等委托手续。
关于证据的收集。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除了上述提到的出生证明、户口本外,结婚证(若有)也可作为双方曾经婚姻关系的证明。这是确定抚养费支付义务人和权利主体的基础证据。孩子生活学习费用的证据很关键,比如孩子的学费缴纳凭证,包括学校开具的学费发票、收据等,能证明孩子在教育方面的支出;医疗费用票据,如医院的挂号单、诊断证明、药费清单等,反映孩子在医疗健康方面的花费;日常生活开销的证据,例如购买孩子生活用品的发票、超市购物小票等。这些证据可以直观地体现孩子的实际生活成本,为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数额提供依据。
证明对方收入的证据也非常重要。如果对方有工作单位,可以提供其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内容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收入情况;银行流水记录也是很好的证据,通过打印对方的银行工资卡流水,可以清晰看到其每月的收入进账情况。若对方经营企业或有其他投资收益,相关的企业财务报表、投资分红记录等也可作为证据。在离婚抚养费起诉时,充分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证据,有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