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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拒不履行出资怎么办

2025-11-04 03: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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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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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源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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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拒不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其他股东可通过多种方式追究其责任,包括要求其补足出资、承担违约责任,还可通过股东会决议对其股东权利作出合理限制,甚至解除其股东资格。公司债权人也可要求未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若股东拒不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已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该股东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比如在某公司中,股东甲未按照章程规定缴纳50万元的出资,公司其他股东乙和丙就可以以公司名义或者自己的名义起诉甲,要求其缴纳这50万元出资。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还需向已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章程通常会对股东出资的时间、金额等作出明确约定,股东未按约定出资就构成违约。违约责任的形式一般包括支付违约金等,具体数额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之间的协议来确定。

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对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股东权利作出合理限制。例如,限制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若股东经公司催告缴纳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出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同时,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

对于公司债权人而言,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股东拒不履行出资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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