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补课被抓的处罚需根据补课主体、情节等因素确定,对于在职教师私自补课,多会面临学校及教育部门的行政处分;对于无资质机构或个人私自开展学科类补课,会受到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在职教师私自补课
在职教师私自补课违反相关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教育管理规定。学校层面,可能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要求其停止违规补课行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教育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如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降低岗位等级甚至撤职,影响教师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例如,某地曾有教师在寒暑假期间在家中为学生进行学科类补课,被家长举报后,学校首先对该教师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取消其当年的评优资格,教育部门给予其警告处分。
无资质机构或个人私自开展学科类补课
在“双减”政策下,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属于违法行为。教育部门会责令其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市场监管部门会对其虚假宣传、价格违法等行为进行查处。若存在安全隐患,消防、应急等部门也会介入,要求其整改,拒不整改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比如,某无资质的个人在家中开设补课班,被相关部门查处后,责令其立即停止补课行为,退还学生家长所交的全部费用,同时因其存在消防隐患,消防部门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
私自补课还可能侵犯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为了维护教育公平和良好的教育秩序,相关部门会持续加强对私自补课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