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行政复议需先准备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之后由相关部门受理、审理,最后作出复议决定。
明确申请复议的时间。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所以,要在得知违章处罚后的60天内进行复议申请。
准备申请材料。一般需要准备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处罚决定书等。这些材料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以及违章处罚的具体情况。
提出申请。可以选择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话,需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申请复议的事实、理由和要求等内容,之后将申请书和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给作出违章处罚决定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口头申请时,复议机关会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等信息。
之后,复议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受理审查。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复议机关会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如果符合条件,就会正式受理。
受理后进入审理阶段。复议机关会对违章处罚的事实、证据、依据等进行全面审查。可能会向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调取相关材料,也可能会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复议决定可能维持原处罚决定,也可能撤销或变更原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