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离婚,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个人财产的,一般仍归个人所有。
在婚姻关系中,当女方怀孕时涉及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有多种情况需要考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这是财产分割的基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店铺,店铺的盈利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双方先自行协商,若能达成一致意见,可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例如,双方约定将共同购买的房产归一方所有,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由于女方处于怀孕状态,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女方和未出生子女的权益。比如,在分割房产时,如果女方没有其他住处,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产判给女方,同时要求女方给予男方合理的补偿。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一般不会进行分割,仍归财产所有人所有。例如,女方在婚前购买的车辆,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无权要求分割。
同时,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怀孕时离婚财产分割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地保障各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