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婚财产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涵盖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则依据被继承人所立合法有效遗嘱来确定。
在二婚情形下,财产继承问题需依据不同情况来明确继承人。法定继承,这是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时遵循的继承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配偶指的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与其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人,所以二婚配偶同样享有继承权。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例如,二婚家庭中,若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就有权继承继父母的财产。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包含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除法定继承外,被继承人还可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不过,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才具有法律效力。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二婚财产继承人的确定要综合考虑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相关规定,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