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财产分割与初婚类似,先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个人财产通常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这些财产在二婚离婚时,依旧属于个人,不参与分割。例如,一方在二婚之前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遵循自愿原则,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配。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财产分割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来执行。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方面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比如,在有子女需要抚养的情况下,会适当倾向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质量。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能会得到更多的财产份额。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有特别约定,比如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婚内财产协议,那么在分割财产时,会优先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同时,在分割财产时,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财产的来源、双方的贡献等因素,确保分割结果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体现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