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意伤人致皮外伤,一般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但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
在法律判定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通常与伤害结果的严重程度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的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皮外伤通常意味着损伤程度较轻,未达到轻伤标准。
轻伤的标准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有明确规定,包括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皮外伤往往只是造成皮肤表面的擦伤、划伤等,并不符合上述轻伤的特征。
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故意伤人致皮外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受害者还可以要求伤人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