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主要包括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等类型。
经济犯罪涵盖多种行为类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分类: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这是经济犯罪中极为重要的一类。它包含多个具体罪名,例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获取高额利润,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有走私罪,通过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纳税款,损害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金融诈骗罪也属于此类,像集资诈骗罪,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会给众多投资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侵犯财产罪:这类犯罪主要涉及对公私财产所有权的侵犯。比如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还有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都会对单位的资金安全和正常运营造成严重影响。
贪污贿赂罪:该类犯罪主体通常是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贿罪则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和政府的公信力。
经济犯罪的行为类型多样,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还可能出现新的犯罪形式。打击经济犯罪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