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撞死三人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存在逃逸等恶劣情节,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无证驾驶撞死三人的情形中,无证驾驶本身就是严重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撞死三人通常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所以,一般情况下,无证驾驶撞死三人会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
不过,如果肇事者在撞人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那就会按照“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节来处理,量刑会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在具体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其他具体情节,如肇事者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并取得谅解等因素。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情节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对量刑产生从轻的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