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产权到了,根据土地性质不同有不同处理方式。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首先要明确,所谓的房子产权到期,实际是指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到期。因为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而土地是国家所有,我们只有土地使用权。
住宅建设用地:对于住宅建设用地,《民法典》明确规定,使用权期限届满会自动续期。这一规定充分保障了居民的居住权益。不过关于续期费用,目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尚未有十分明确详细的规定。在一些地方实践中,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政策和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缴纳以及缴纳的标准。例如深圳曾有过相关案例,部分到期房产续期时缴纳了一定的土地出让金,但金额相对房产价值来说比例较小。
非住宅建设用地:非住宅建设用地包括商业、工业等用途的土地。其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一般来说,土地使用者需要在期限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如果获得批准,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如果土地出让合同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就需要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面临土地被收回,而地上建筑物的处理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或按照法律程序解决。
房子产权到期后不必过于担忧,不同性质的土地有相应的处理办法,并且国家也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各方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