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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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要继续偿还

2025-10-27 2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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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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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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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担保人可能要继续偿还债务。这取决于担保的类型以及具体的法律情形。

在法律层面,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不同类型的保证,在债务人死亡后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对于一般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当债务人死亡时,如果其有遗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应先就债务人的遗产进行追偿。只有在对债务人的遗产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例如,甲为乙的债务提供一般保证,乙死亡后留有一套房产,债权人丙应先通过法律程序对该房产进行处置以实现债权,若房产处置后仍有部分债务未清偿,此时甲才可能要对剩余债务承担责任。

而连带责任保证则有所不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债务人死亡时,债权人既可以选择就债务人的遗产进行追偿,也可以直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比如,A为B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B死亡后,债权人C可以不经过对B遗产的执行程序,直接要求A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如果债务人死亡后,其遗产继承人继承了遗产,那么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在此情况下,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在其继承遗产范围内进行追偿。债务人死亡后担保人是否要继续偿还债务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要继续偿还(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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