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感情破裂的证据包括能证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相关材料。
在起诉离婚时,为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证据内容。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此类证据可以是重婚者与他人的结婚登记证书,或者是能证明配偶与他人长期稳定共同居住的材料。比如邻居的证人证言,证明看到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相关照片、视频资料,显示配偶与他人关系亲密且有共同居住的迹象;还有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的证明等。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遭受暴力后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和询问笔录是重要证据。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伤情鉴定报告等,可以证明身体受到的伤害程度。受伤的照片、视频,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聊天记录、短信等,如果能体现出暴力、虐待或遗弃的情况,也可作为证据。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公安机关对其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记录是直接证据。家人、朋友、居委会等对其多次劝阻的证人证言,以及其因赌博、吸毒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显示大量资金用于赌博等,也能起到证明作用。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分居协议是比较直接的证据。租房合同、物业证明等可以证明夫妻双方分开居住的事实。双方的聊天记录、书信等,如果能体现出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也具有证明效力。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证据:比如双方因感情问题长期发生激烈争吵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夫妻双方在单位、社区等因感情问题引发矛盾的相关证明等。要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各类证据,以增加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