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间股权转让办理手续通常包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召开股东会(部分情况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步骤。
股东之间达成股权转让的意向后,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这是整个股权转让过程的核心文件,协议中应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基本信息、转让股权的份额、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时间、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签订协议能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明确,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可能需要召开股东会。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那么就需要按照规定召集股东会。在股东会上,需对股权转让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形成股东会决议。不过,若公司章程没有此类规定,股东之间可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决议。
之后,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材料一般包括:《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如有)、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将这些材料提交给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若材料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要求,工商部门会要求补充或修改材料。只有审核通过后,工商部门才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新的股东信息记载于公司登记档案中。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还需要相应修改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公司内部记录股东信息的重要文件,及时修改股东名册能确保公司内部信息的准确性,也便于新股东行使其股东权利。
在税务方面,股权转让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等。转让方和受让方需要按照税法规定,及时履行纳税义务,并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相应税款。只有完成上述一系列手续,股东间的股权转让才算完整合法地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