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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贷款的房子如何过户给另一方父母

2025-10-26 21: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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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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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丰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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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有贷款的房子过户给另一方父母,通常需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再办理过户手续;若无法提前还清贷款,需经银行同意并办理转贷手续后过户。

离婚过程中,涉及有贷款的房子过户给另一方父母的情况,需要谨慎处理。一般情况下,有抵押的房产是不能直接办理过户的。因为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而在实际操作中,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为了保障自身债权安全,通常要求先还清贷款,解除房屋的抵押状态。

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过户:这种方式是比较常见且相对简单的。夫妻双方需要先协商好如何筹集资金还清贷款。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也可以由一方单独出资偿还。当贷款还清后,银行会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配合办理房屋抵押解除手续。之后,根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书等文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给另一方父母。办理过户时,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房产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经银行同意办理转贷后过户:如果夫妻双方无法一次性还清贷款,可以尝试与银行协商办理转贷手续。转贷就是将原有的贷款合同中的还款人进行变更。不过,银行对于转贷的审批较为严格,会对新的还款人(另一方父母)的还款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评估。只有在银行认为新的还款人具备还款能力,能够保障贷款安全回收的情况下,才会同意转贷。一旦银行同意转贷,就可以在不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这种方式在实际操作中难度较大,需要满足银行的一系列要求。

离婚有贷款的房子过户给另一方父母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银行的要求,以确保过户手续的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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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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