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担保人无力偿还一般不会受到处罚,但会面临一系列民事后果。若债权人起诉并胜诉,在执行阶段,法院会对担保人采取多种执行措施。
在法律层面,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连带责任担保人无力偿还时,通常不会涉及刑事处罚,因为这本质上属于民事纠纷。
诉讼阶段。债权人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法院经过审理,若判定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会依法作出判决,要求担保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债务。
执行阶段。如果担保人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担保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担保人的其他财产,如房产、车辆等。
信用影响。在执行过程中,若担保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被列入该名单,担保人会受到诸多限制,如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最后关于确实无力偿还。如果担保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担保人的还款义务消失,一旦担保人有了新的财产,债权人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连带责任担保人无力偿还虽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会面临一系列民事方面的不利后果,对个人的财产和生活都会产生较大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