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要求离婚拖延的时间并无固定标准,可能从数月到数年不等,受多种因素影响。若适用简易程序,一般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通常6个月内审结。若涉及多次起诉、上诉等情况,时间会更长。
在我国,单方要求离婚通常需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实际的离婚时间往往会超出法律规定的审限。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所以,原告需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增加,但也并非绝对。若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且在庭审中表达和好意愿,法院仍有可能继续判决不准离婚。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第三次甚至更多次起诉。
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程序也需要时间。二审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除了诉讼程序本身的时间,送达诉讼文书、鉴定等环节也可能耗费时间。例如,若被告下落不明,需要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传票和判决书,公告期就需要60日。
综上所述,单方要求离婚拖延的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可能从几个月到数年都有可能。要想尽快离婚,需要积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