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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买房分手怎么办

2025-09-26 19: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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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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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瀛黔(贵安新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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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买房分手,需根据房产登记情况、出资情况以及双方约定等来确定处理方式,可能涉及协商分割、按出资比例分割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后房产的处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要考虑房产的登记情况。如果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且该方能够证明购房资金全部由自己支付,那么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产很可能会被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用自己的积蓄支付了全部房款,且有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这种情况下,另一方主张分割房产就会比较困难。

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出资,那么未登记方需要提供出资的证据,如转账记录、出资证明等。此时,若双方没有明确的约定,法院可能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来分割房产增值部分或要求登记方返还出资款。比如,双方恋爱期间共同为购房出资,一方支付首付,另一方负责装修等费用,虽然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出资凭证,那么在分手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相应的出资。

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视为双方的共有财产。在分手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确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判决。例如,双方共同支付首付并共同偿还贷款,在分割时会考虑各自的出资比例以及还款情况等。

如果双方在购房时有书面约定,比如明确约定了房产的归属、分割方式等,那么应按照约定来处理。例如,双方签订了协议,约定无论何种情况,房产都归某一方所有,那么在分手时就应遵循该约定。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处理房产问题时,要依据具体情况,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

恋爱期间买房分手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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