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后财产分割一般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在离婚起诉后进行财产分割时,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即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财产分割的方式,双方可以先尝试自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的意愿,在判决中体现协商的结果。这是因为当事人对自己的财产有自主处分的权利,协商解决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减少矛盾和纠纷。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比如,在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况下,为了保障子女和女方的生活,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适当向女方倾斜。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时也会得到照顾。
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如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等,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房屋可以分割使用,会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如果不宜分割使用,可能会判决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在分割财产时,还需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财产的存在、归属等情况。例如,对于银行存款,需要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和交易明细;对于房产,需要提供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只有提供充分的证据,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