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醉酒驾驶摩托车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还会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法律层面,醉酒驾驶摩托车和醉酒驾驶汽车等其他机动车一样,都要受到相应的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对于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具体的量刑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如醉酒程度、是否造成交通事故、是否有自首等情节,由法院综合判定。
从行政处罚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意味着,一旦被认定为醉酒驾驶摩托车,不仅当时会被约束至酒醒,其驾驶证也会被吊销,并且在接下来的五年时间里都不能重新考取。
如果在醉酒驾驶摩托车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还可能会以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更严重的罪名来定罪处罚。这些罪名的量刑相对危险驾驶罪会更重,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等刑罚。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醉酒驾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