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案件二次开庭后多久结束判决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时长,一般会在审限内作出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通常是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一般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还可延长。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财产案件二次开庭后的判决时间受到多种因素影响。首先要明确案件适用的程序,这是判断判决时间的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这意味着从立案开始计算,即使进行了二次开庭,整个案件也需在三个月内完成审理并作出判决。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对于一些离婚财产案件,如果双方对财产的范围、分割方式等争议较小,证据相对清晰,就可能适用简易程序。
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普通程序通常适用于较为复杂的离婚财产案件,例如涉及大量财产分割、财产来源复杂、存在财产转移等争议较大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二次开庭后具体的判决时间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的审查情况等。
实际判决时间还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案件需要进行鉴定、评估等程序,这些程序所花费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审限内的,会导致整个案件的审理时间延长。同时,法院的案件量、法官的工作安排等也会对判决时间产生一定影响。如果法院案件堆积较多,法官需要处理的事务繁杂,那么判决时间可能会相对滞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