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权债务的划分需区分是夫妻共同债权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权债务。共同债权债务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或承担,个人债权债务则由相应一方享有或承担。
首先明确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和个人债权债务的定义。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权则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债权。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个人债权则是一方单独取得的债权。
对于夫妻共同债权,在离婚时通常由夫妻双方协商如何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一般会遵循公平原则进行合理分配。例如夫妻双方共同借给他人的款项,在离婚时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决定是一方取得全部债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还是双方按一定比例分享债权。
而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夫妻为购买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背负的房贷,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若双方协商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对于一方的个人债权,归该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同理,一方的个人债务由该方独自承担,另一方没有偿还义务。例如一方在婚前为购买个人物品所欠的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离婚时不需要另一方承担。离婚债权债务的划分要依据具体情况,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