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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三个月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2025-10-22 15: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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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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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丰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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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三个月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则要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两种方式所需手续和证件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手续方面,夫妻双方需先签订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初审、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程序,完成离婚登记。所需证件和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手续方面,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所需证件和材料有:民事起诉状,需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还需提供相关财产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怀孕三个月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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