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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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的人失踪如何起诉对方

2025-10-22 10: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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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军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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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创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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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欠钱不还的人失踪时,仍然可以起诉对方。需要先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并书写好起诉状,向法院提交起诉。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通知被告,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要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则按照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通常来说,如果是民间借贷纠纷,出借人所在地也可能被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出借人可以选择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准备起诉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和证据。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也就是要明确要求被告偿还的欠款金额、利息等具体诉求,并阐述借款的经过等事实情况。证据方面,要收集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一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用。

由于被告失踪,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等法律文书。公告送达的期限为六十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原告只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

在获得胜诉判决后,如果被告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询、冻结、扣划被告的财产等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欠钱不还的人失踪如何起诉对方(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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