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离婚后的分割需要根据多种情况来确定,主要看房产的购买方式、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因素,一般有均等分割、按出资比例分割、一方获得房产给予另一方补偿等方式。
一、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例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在离婚时,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如果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三、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比如,男方父母出资60%,女方父母出资40%,那么在离婚分割房产时,男方可分得60%的份额,女方分得40%的份额。婚后房产离婚后的分割情况较为复杂,要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