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时,成年子女可以选择谁都不跟。因为成年子女在法律上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需要父母进行监护和抚养,所以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生活安排。
在法律层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当父母离婚时,需要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成长。对于成年子女而言,情况则有所不同。成年子女一般是指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他们已经达到了法定的成年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他们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且有能力独立生活。
从现实角度来看,成年子女通常已经完成学业,开始工作或者有自己的生活规划。他们有自己的社交圈子和独立的思考能力,对于自己的生活安排有明确的想法。父母离婚时,他们不需要像未成年子女那样依赖父母的抚养和照顾,因此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不跟随任何一方生活。
成年子女的自主选择也应该得到尊重。父母虽然在子女成长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当子女成年后,他们应该尊重子女的个人意愿和选择。即使父母可能希望子女跟随自己生活,也不能强迫成年子女做出违背其意愿的决定。
父母离婚时,成年子女完全可以基于自身的意愿和实际情况,选择谁都不跟,并且他们的这种选择是受到法律保护和社会认可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