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持刀伤人致轻微伤,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在寻衅滋事持刀伤人致轻微伤的情形中,持刀伤人这一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符合“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因为持刀本身就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即便仅造成轻微伤,也属于较为恶劣的情节。
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程度,是临时起意还是有预谋的寻衅滋事;犯罪行为发生的场所,如果是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会比在相对偏僻的地方社会危害性更大;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以及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虽然在故意伤害罪中,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但在寻衅滋事罪里,即使仅造成轻微伤,结合其他情节,仍可能构成犯罪并受到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