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一般会面临治安处罚,同时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治安处罚通常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法律层面,对于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情况,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民事侵权相关规定。
治安处罚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存在一些加重情节,如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这里所谓的轻微伤害,一般是指经过伤情鉴定,尚未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的损伤。公安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事件的起因、双方的过错程度、伤害的具体情形等,综合判断适用相应的处罚幅度。
民事赔偿方面: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行为人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被侵权人可以通过与侵权人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仍会受到治安处罚并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和对违法行为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