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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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执行法院判决书怎么办

2025-10-18 23: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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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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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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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告不执行法院判决书时,原告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旦生效,被告就应当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现实中存在被告拒不执行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原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要注意申请执行的时间。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准备好申请强制执行所需的材料。通常包括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一般来说,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如果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可能会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也可以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被告不执行法院判决书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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