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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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抚养费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理

2025-10-17 20: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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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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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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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抚养费对方不让看孩子,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配合实现探视权,若对方拒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在亲子关系中,支付抚养费和行使探视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支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而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法定权利。当出现给了抚养费对方却不让看孩子的情况时,首先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探视孩子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通过友好的交流,有可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探视方案,既能保障孩子的权益,也能让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实现探视权。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支付抚养费的凭证、与对方沟通探视问题的记录等,以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并且对方存在阻碍自己探视孩子的行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确定合理的探视时间、方式等。

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拒不执行,不配合实现探视权,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强制执行的对象是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而不是对孩子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促使对方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保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合法探视权。在面对这种情况时,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给抚养费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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