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和第一名议价。公开招标是一种公平、公正、公开的采购方式,有着严格的程序和规则。若随意与第一名议价,可能破坏公平竞争环境,违背招标初衷。不过在特定情形下,如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或出现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经相关部门批准等法定程序,也存在一定协商价格的可能性,但这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
通常而言,公开招标后不可以和第一名议价。公开招标是为了保证整个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让众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能在平等的基础上竞争。
1、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如果在招标结束后和第一名议价,这就打破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其他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是按照既定的规则和要求进行报价的,若单独和第一名议价,会让其他供应商的努力失去意义,损害了他们的权益。
2、遵循招标程序要求
公开招标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从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到定标等环节,都是为了选出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一旦确定了中标人,就应按照中标价格签订合同,随意议价是对程序的破坏。
3、特殊情况的例外
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和中标人协商价格,或者出现了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情况,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等法定程序,也可能进行价格协商。不过这种情况非常少见,且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

公开招标后和第一名议价存在诸多法律风险。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合同效力问题
如果未经合法程序和第一名议价并签订新的合同,可能导致合同效力存在瑕疵。因为该合同的签订没有遵循公开招标的法定程序,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一旦合同被认定无效,双方的权益都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2、行政处罚风险
相关监管部门有权对违反招标程序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于招标人来说,可能面临罚款、警告等处罚;对于中标人,如果参与了不合法的议价行为,也可能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可能被取消中标资格。
3、法律纠纷风险
其他未中标的供应商如果发现招标人在招标后和第一名议价,可能会提起法律诉讼。他们可能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要求招标人承担赔偿责任等。这将给招标人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虽然一般不能随意和第一名议价,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合理调整价格。
1、依据合同约定调整
如果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预先约定了价格调整的条款,比如根据市场价格波动、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因素进行调整,那么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价格调整。这样的调整是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的,能够保障双方的权益。
2、协商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如果出现了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导致成本大幅增加等,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但这种协商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且要形成书面的协议。在协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公平原则,确保调整后的价格合理、公正。
3、重新招标
如果情况非常特殊,原有的招标结果已经无法满足实际需求,且和第一名议价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可以考虑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可以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参与竞争,从而获得更合理的价格和服务。
综上所述,公开招标后通常不能和第一名议价,但在特殊情况下有合法的调整价格途径。在实际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招标程序,以保障公平竞争和各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公开招标过程中遇到了价格调整等法律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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