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高空抛物难寻抛物者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是为了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对可能加害人进行一定责任分摊。不过,若事后能查明真正侵权人,此前承担补偿责任的人有权向其追偿。此外,物业服务企业等应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否则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在高空抛物事件中难以找到抛物者时,整栋楼的责任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典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1、责任认定的法律基础
法律这样规定是基于公平原则和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难以自行查明侵权人。让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填补受害人的损失,体现了法律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
2、免责条件
建筑物使用人若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则无需承担补偿责任。比如,有证据证明事发时自己家中无人,或者自己所在位置根本不可能实施抛物行为等。
3、补偿后的追偿权
如果事后通过调查等方式确定了具体的侵权人,此前承担补偿责任的建筑物使用人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这就避免了真正的侵权人逃避责任,也保障了无过错的建筑物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当难以找到高空抛物者,整栋楼承担补偿责任时,补偿责任的范围需要合理界定。
1、补偿的性质
这里的补偿并非是对侵权行为的赔偿,而是基于公平原则给予受害人的一定经济支持。它与侵权赔偿不同,不具有对侵权行为的惩罚性。
2、补偿范围的确定因素
补偿范围通常会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若造成残疾)、死亡赔偿金(若造成死亡)等。同时,还会结合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如果建筑物使用人经济状况较差,可能会适当降低补偿额度;反之,则可能适当提高。
3、共同分担原则
一般情况下,由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共同分担补偿责任。具体分担比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在高空抛物难寻抛物者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也可能承担一定责任。
1、安全保障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情形的发生。例如,安装监控设备、设置警示标识、定期检查建筑物外立面等。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尽到这些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难以确定抛物者,那么其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责任承担方式
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责任通常是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如果其过错行为是导致难以确定抛物者的主要原因,可能要承担较大比例的赔偿责任;如果只是部分过错,可能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3、与建筑物使用人责任的关系
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与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补偿责任并不冲突。建筑物使用人承担的是基于公平原则的补偿责任,而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是因其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高空抛物难寻抛物者时整栋楼责任的认定涉及多方面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平衡好受害人、建筑物使用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的利益。生活中还可能存在高空抛物导致多人受伤、不同楼层补偿责任如何细化等相关问题,若你在这方面有法律疑问,可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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