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损害侵权赔偿责任的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一般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通常要担责,但在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第三人过错等特定情形下,责任承担会有不同。认定涉及主体确定、因果关系判断等,还需考虑动物种类和危险程度。
动物损害侵权赔偿责任的认定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法律过程。在责任原则上,一般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意味着只要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责任主体的确定
明确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是关键。饲养人通常是对动物拥有所有权的人,而管理人则是实际控制和管束动物的人。比如,在动物园中,动物园就是动物的管理人,当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动物园需承担相应责任。
2、损害事实的存在
必须有他人受到损害的客观事实,这种损害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例如,被狗咬伤导致身体受伤,或者宠物猫抓坏他人昂贵衣物造成财产损失。
3、因果关系的判断
要确定损害结果是由动物的行为直接导致的。比如,某人被马踢伤,且有证据证明是马的主动攻击行为导致其受伤,那么就存在因果关系。
4、免责事由的考量
如果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例如,被侵权人故意挑衅动物导致被咬伤,那么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可能会减轻。

动物园动物损害侵权赔偿责任的认定有其特殊性。动物园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
1、过错推定原则
即一旦发生动物园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首先推定动物园存在过错。例如,游客在动物园被猴子抓伤,法律先假定是动物园管理不善导致的。
2、动物园的举证责任
动物园需要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职责。比如,动物园要证明其围栏高度符合安全标准,对动物的喂养和看护有规范的流程等。如果动物园能够证明已尽到管理职责,则不承担侵权责任。
3、游客自身行为的影响
如果游客违反动物园的规定,如翻越围栏等行为导致被动物伤害,那么游客自身也需承担一定责任。这会影响最终的责任划分。
流浪动物损害侵权赔偿责任的认定较为复杂。
1、原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
如果能找到流浪动物的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且有证据证明是其遗弃动物导致动物成为流浪动物并造成他人损害的,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某人遗弃自己的宠物狗,该狗后来咬伤他人,原饲养人需担责。
2、长期投喂者的责任
对于长期投喂流浪动物的人,如果其投喂行为使流浪动物在特定区域长期停留并对他人造成损害,那么长期投喂者可能会被认定为管理人,从而承担一定责任。比如,某人长期在小区固定地点投喂流浪猫,导致流浪猫聚集,其中一只猫抓伤了小区居民,长期投喂者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
3、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情况
当无法找到原饲养人、管理人或长期投喂者时,可能会给责任认定带来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综上所述,动物损害侵权赔偿责任的认定因动物种类、责任主体等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实际生活中,还会遇到野生动物致害、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害等相关问题。如果你在动物损害侵权赔偿责任认定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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