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内出轨,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个人财产的,仍归个人所有。
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出现婚内出轨的情况,财产分割问题备受关注。首先要明确财产的性质,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依法取得的专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不会进行分割,仍归财产所有者个人所有。
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第一步是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财产分割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分割财产,这种方式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尊重了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处置意愿。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在一方婚内出轨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出轨并不是必然导致过错方少分财产,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出轨的程度、对家庭的影响等。若有证据证明出轨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