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准备相关证件,按申请、审核、缴纳税费、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进行。所需证件包括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
首先来了解一下夫妻离婚房屋过户所需的证件。一般而言,需要的证件有双方的身份证,这是确认双方身份的重要凭证。若是协议离婚,要提供离婚证以及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应明确房屋的归属情况;若是诉讼离婚,则需提供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它们具有法律效力,能确定房屋的分配。房屋的房产证是必不可少的,它是房屋产权的证明文件。有的地方可能还会要求提供房屋产权测绘图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接着说说具体的手续流程。第一步是申请。双方要共同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房屋过户申请,填写相关的申请表,并提交前面提到的各类证件和材料。第二步是审核。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看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等。若发现材料有问题,可能会要求补充或修改。第三步是缴纳税费。根据不同情况,可能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例如,如果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析产过户可免征契税;但如果是一方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另一方,且不属于法定免税情形,则可能需要缴纳契税。第四步是办理过户登记。在审核通过且缴纳完税费后,登记机构会办理房屋产权的过户手续,将房屋产权变更到相应一方名下。之后,申请人就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至此房屋过户手续完成。整个过程中,要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以顺利完成房屋过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