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不给抚养费又找不到人,可先尝试通过其亲友等渠道寻找联系,若无法解决,有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抚养费内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只有离婚协议约定,需先向法院起诉,待判决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在处理前夫不给抚养费且找不到人的问题时,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可以尝试通过前夫的亲戚、朋友、同事等关系来获取他的下落或联系方式。这些人可能知道他的工作地点、新的居住地址等信息,通过沟通交流,或许能促使前夫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如果通过上述方式仍无法找到前夫或让其支付抚养费,就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法律手段。如果是通过法院离婚,且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中明确规定了抚养费的支付金额、方式和时间等内容,那么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法院还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这会对他的信用和生活产生较大影响,迫使其履行义务。
要是双方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抚养费,但前夫不履行,这种情况下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而是需要先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提供离婚协议、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据,证明前夫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且未履行。法院受理并审理后,会作出判决。若前夫在判决规定的时间内仍不支付抚养费,就可以依据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前夫的收入证明、双方的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孩子和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法律程序可能会比较复杂和耗时,要有耐心和信心,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