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六岁小孩不可以自己选择跟谁过。法律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六岁小孩未达到八周岁,通常还不具备足够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来独立做出跟随哪一方生活的决定。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而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六岁的小孩,因其年龄尚小,认知和心理发展还不够成熟,很难从长远和全面的角度去考虑跟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自己的成长。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这些考虑因素通常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可以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居住环境,良好的居住环境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教育背景和教育理念,这会影响孩子的教育和培养;父母双方的生活习惯和品德修养等。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环境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孩子一直跟随某一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其产生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也会予以考虑。
虽然六岁小孩不能自己选择跟谁过,但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父母双方也应该充分考虑孩子的感受,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一个对孩子最有利的抚养方案。如果无法协商一致,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