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取保传唤太远没钱去也不能不去,否则可能面临被没收保证金、被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甚至被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或者逮捕。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其中就包括在被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是被取保候审人的法定义务。
关于没收保证金等处罚:若被取保候审人在传讯时未及时到案,执行机关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这是对违反规定行为的一种经济制裁,旨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责令具结悔过等措施:除了没收保证金,司法机关还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人具结悔过。具结悔过意味着被取保候审人需要以书面形式保证今后遵守规定,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同时,司法机关还可能要求其重新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以增强对其约束。
变更强制措施: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多次拒绝到案或者情节严重,司法机关会认为其存在较大的社会危险性,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将其转为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限制程度比取保候审更高,被监视居住人需要在指定的住所居住,活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在更严重的情况下,司法机关会决定对其进行逮捕,将其羁押在看守所,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
如果确实因为经济困难等客观原因无法前往,应该及时与执行机关沟通说明情况,申请采取其他合适的方式配合传讯,比如通过视频等方式,而绝不能擅自不去。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