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欠人钱不还跑路的情况,可通过保留证据、查询财产线索、申请支付令、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在生活中,若遭遇他人欠款不还且跑路的状况,首先要做的是保留好相关证据。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像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这些都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以及借款的具体金额等信息。有了充分的证据,后续的维权工作才能更顺利地开展。
可以尝试查询欠款人的财产线索。比如欠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可以通过自己了解的情况去收集,也可以在起诉后申请法院调查。掌握财产线索有助于在后续执行阶段顺利拿回欠款。
如果符合条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法院会根据情况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若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支付令申请不被支持或者债务人提出了有效异议,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作出判决。
一旦获得胜诉判决,如果债务人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通过法律手段,最大程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让欠款得以追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