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可以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督促其履行协议内容。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经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的约定,具有合同性质。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首先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解决。因为协商是较为温和、高效的方式,通过心平气和的沟通,向对方阐明协议的约定以及不履行可能带来的后果,促使对方主动履行协议内容。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另一方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离婚协议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有效的协议约定以及对方未履行协议的事实。
法院经过审理,若认定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会作出要求对方履行协议的判决。如果对方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仍不履行,胜诉方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以确保离婚协议的内容得以实现。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中涉及身份关系的部分,如离婚本身,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即生效,不可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而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财产性和行为性的内容,若一方不履行,可通过上述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