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没写期限也是有效的,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也可随时主动还款。若为此产生纠纷,其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并给予对方合理准备时间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借条期限的有无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若借条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出借人已经实际交付借款,即便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期限,该借条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在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债权人享有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的权利。但需要注意的是,要给债务人必要合理的准备时间。比如债务人资金主要集中在一些定期理财产品上,短期内无法变现还款,此时债权人就需要考虑给予债务人一定时间等理财产品到期后还款。
而对于债务人而言,也可以主动选择在方便的时候归还借款。一旦债务人主动表示还款,那么从该时间点起,债权人的权利保护就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关于诉讼时效,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的起算有其特殊性。通常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并给予对方合理准备时间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在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要及时通过合法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可能面临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导致债权难以通过法律途径实现的风险。例如,债权人通过书面通知、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债务人催款,从债务人收到通知并经过合理准备期后,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但如果债权人一直未主张权利,也不会导致债权灭失,只是可能在司法程序中面临一定的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