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证有了孩子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因为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这种情况可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仅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婚”。
对于有孩子这一情况,虽然没有结婚证,但亲生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而产生的,并不会因为父母没有结婚而受到影响,双方都对孩子负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至孩子成年。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数额,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以签订一份关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相关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例如,如果孩子还处于哺乳期,一般会优先判给母亲抚养;如果孩子已经有一定的认知能力,法院也会适当考虑孩子的意愿。
在财产方面,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