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所需时间没有绝对定论,通常一审简易程序审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是六个月,若有特殊情况还可能延长。从实际情况来看,二次起诉离婚大多能在六个月到一年左右完成整个流程,但也可能因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而更长。
在我国,离婚诉讼适用民事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次起诉离婚时,首先要考虑的是起诉时间间隔。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所以,原告若想二次起诉,一般要等六个月之后。
立案之后,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如果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能适用简易程序,理论上三个月内就能审结。但要是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复杂、子女抚养权争议大等情况,通常会适用普通程序,正常情况下六个月内审结,不过特殊情况经批准还可延长。
在诉讼过程中还可能存在一些影响时间的因素。比如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公告期就需要六十日,这无疑会增加诉讼时间。而且在审理过程中,如果一方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的审限一般是三个月,特殊情况也可延长,这样又会进一步拉长整个离婚诉讼的时间。二次起诉离婚虽然判离的可能性相对较大,但具体的离婚时间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