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无儿无女,遗产可能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可能按照老人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来处理。若都没有,则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老人无儿无女时,如果其有配偶和父母在世,那么配偶和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若配偶、父母也都不在世了,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老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遗产。
如果老人通过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合法形式,明确指定了遗产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或者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那么遗产应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进行分配。
要是老人既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在实际处理老人无儿无女遗产继承问题时,可能会面临诸多复杂情况,比如法定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分配存在争议等。这种情况下,相关当事人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