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离婚时两个孩子都想跟妈妈,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若孩子年满八周岁,其真实意愿很重要;若孩子不满八周岁,则要结合双方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重要问题。当两个孩子都表示想跟妈妈时,首先要考虑孩子的年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如果两个孩子都已满八周岁,且明确表达想跟妈妈生活,法院通常会尊重孩子的选择。
但如果孩子不满八周岁,虽然孩子的意愿也是参考因素之一,但并非决定性因素。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例如,妈妈的经济状况是否稳定,能否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妈妈的生活习惯是否健康,有无不良嗜好;妈妈是否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孩子成长等。
同时,还要看爸爸一方的情况。如果爸爸存在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如患有严重疾病、有赌博等不良行为,那么妈妈获得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更大。另外,若妈妈能够证明自己在照顾孩子方面付出更多,与孩子的感情更深,在争取抚养权时也会更有优势。
在实际操作中,父母双方也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能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这样可以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精力消耗。若协商不成,就需要通过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应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确保孩子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