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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方找不到人怎么办理

2026-03-12 12: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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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亚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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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和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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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方找不到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一是协议离婚,若对方失踪满两年,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再持宣告失踪判决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二是诉讼离婚,直接向法院提起,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等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

在婚姻关系中,若遇到对方找不到人的情况,离婚办理可分为以下途径。

首先是协议离婚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对方找不到人,正常的协议离婚流程无法进行。不过,若对方失踪已满两年,另一方可以依据相关法律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人民法院受理后,会通过公告的方式寻找失踪人,公告期一般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失踪人仍未出现且无音讯,法院会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拿到宣告失踪判决书后,就可以持该判决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其次是诉讼离婚。这是处理对方找不到人时离婚问题较为常见的方式。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在被告下落不明时,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是指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登报、张贴公告等方式告知被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后,即使被告不出庭,法院也会根据相关事实和证据进行审理。若法院审查后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此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虽然程序相对复杂,但保障了在一方失踪情况下,另一方的离婚权利。

离婚对方找不到人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七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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